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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升新能源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1-12-11 10:04:20    文字:【】【】【

评价报告网上公示信息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安徽龙升新能源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地理位置

安徽省宁国市港口生态工业园涟漪路

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

联系人

陈总

项目

名称

安徽龙升新能源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负责人

唐燕琴

项目起止时间

2021.6.20-10.13

项目简介

龙升科技行业分类为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以及《关于贯彻实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皖安监健函[2017]60),龙升科技委托宣城华信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采样人员、检测人员

唐燕琴、王欢、刘佳

采样时间

2021.8.2-4

建设单位

( 用人单位)

存在的主要

职业危害因素

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铁及其化合物烟尘、丙烯酸树脂、噪声

评价结论

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分类,用人单位属于C制造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9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全率与适宜性等情况,综合判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评价建议

13.1.1组织管理1、应严格落实已经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进行宣贯。2、下料车间激光切割岗位、生产车间电焊岗位、喷漆岗位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和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更换相关配件,确保防护设施能够正常且有效单位使用,并做好相关维修、更换记录。3、完善下料车间的警示标识及告知内容,如在车间入口处设置“噪声的告知卡”“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的警示标识;在剪板、冲压、锯床、折弯岗位设置“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的警示标识;在生产车间电焊和打磨以及拼装岗位增加“噪声有害”“必须戴护耳器”“注意防尘”“必须戴防尘口罩”的警示标识数量;在喷漆岗位设置“注意通风”“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的警示标识。13.1.2卫生保健1、用人单位应按照表13-1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各岗位人数及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均不漏检。2、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体检制度,做好新进员工的岗前体检,完善在岗体检的检查项目和体检人数,严格执行离岗体检的管理制度,并根据工人需要无偿提供体检报告复印件,签字确认后存档。3、后期检查如有需复查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需要复查人员进行复查,如发现有禁忌证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岗位,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如发现有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上报并妥善处理。4、为员工设置专门的更衣室、浴室,用人单位车间卫生特征为3级,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则设计,以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13.1.3个人防护1、加强作业现场的管理,要求员工在作业时严格按照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妥善保管个人的防护用品,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2、为打磨工配备减振手套,避免由工人长时间作业而导致的职业性手臂振动病。13.2持续改进性建议13.2.1组织管理1、公司应严格落实已经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做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的记录并存档。2、公司应加强职业卫生台账的管理,并做好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防止职业卫生资料的遗失。3、应加强对关键岗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检修及维护,确保防护效果,加强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4、车间各岗位设置的职业卫生告知卡和警示标识以及公告栏,应当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如出现破损、变色应立即更换。13.2.2个人防护1、用人单位应加强防护用品使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指导其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2、提醒防护用品不用时远离作业区域或存柜保存;3、下料车间的剪板、冲压、折弯以及锯床岗位噪声超标,建议用人单位加强噪声超标岗位的管理,要求员工在生产时按照要求佩戴防噪耳塞,对于在同一工作环境中的激光切割和等离子切割岗位建议用人单位也为其配备个人防护用品;4、生产车间喷漆岗位使用的水性漆,如长时间接触,对眼、皮肤和上呼吸道具有刺激性,建议用人单位在操作时应加强操作工的个体防护,佩戴好防毒口罩,穿好防护服并佩戴好防护手套。13.2.4应急救援用人单位应每年组织工人进行高温中暑应急救援演练并记录存档,应急救援物品应及时补充并加强管理,同时应注意加强喷漆房内的通风。13.3预防性告知1、针对用人单位中除尘器维修等涉及的密闭空间维修作业,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等规范的规定,组织、实施密闭空间作业,制定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计划、密闭空间作业准入程序和安全作业规程,提供合格的密闭空间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加强车间及密闭空间的全面通风。2、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标志牌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如发现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3、建议用人单位对于日后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做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通入生产和使用。4、用人单位应重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但由于所属行业限制,无法从源头上完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体防护工作,防止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质量下降等后果的产生,同时用人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提出的建议措施积极整改。5、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参考表13-1,组织所有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上岗前及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安排在每年高温季节来临之前进行(4-6月份),检查机构必须要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并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存档。

技术审查专家组结论

专家同意《现状评价报告》通过技术评审。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原辅材料、车间通风调查,细化工艺过程,明确劳动者作业点及作业方式。

2、对生产工艺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进一步分析,合理运用检测结果。

3、对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检查、个人防护用品进一步调查,找出存在的问题。

4、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针对性提出改进性建议。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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